開版第一篇,就來談談最近很流行的文創!談文化創意產業,要先從文化的定義下手,以最簡單直白的方式來解釋文化是什麼:「文化就是生活」,這樣的解釋好像太過於簡單,那就複雜一點來說吧!文化,就是生活的累積,在你平常生活中的食、衣、住、行等種種生活作息或樣態,當其中有幾項累積成民眾的共識,甚至是落實在生活中的一部份,並且有人持續的傳承,生活就轉變成文化,然後層層疊疊傳承下去。
所以文化創意產業賣的是什麼?賣的是一個故事、一個價值觀、一個認同,你認同了漫威的大宇宙,所以你消費;你認同了日本文化,所以你會去日本旅遊、體驗當地的文化。文化可以很深、也可以很淺,但說穿了就是這個氛圍、這個商品能不能夠打動人心,讓人們成為他的「粉絲」,進而去進行更多的挖掘、消費、體驗。
先就最近很流行的「文創夜市」來說好了,個人認為夜市本來就是文化的一環,根本不是一個新奇的特色,大家常常都說台灣的老街跟夜市都一個樣,這就是所謂的差異化不足,但差異化要如何創造?就是靠創意!你的夜市、老街有什麼是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,從地方的故事去發掘出特色,在作者永井孝尚先生撰寫的《對了,來賣星星吧!如何在「難銷時代」創造新的商業模式?》一書中,就有提出差異化的概念,星星哪裡都有,為什麼在這邊的星星特別不一樣?所謂的特色、差異化就是要找出與眾不同的地方,編織出會令人想要一再回味的故事及氛圍,才能夠永續的流傳下去。
其實台灣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沒有所謂的「共同文化」,但卻有著許多不同的文化,這也是台灣文化中最令人玩味的一環,因為結合了閩南人、客家人、原住民、新住民等種種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這個小島交會並且互相衝突,創造出屬於台灣人的文化,或許並不是每一種文化會讓你有共鳴,但在這多元文化的環境中,可以挖掘出許多有趣的故事去講述,而如果將其特殊的符號提煉出來,用創意轉化成商品,只要你的故事動人、論述清楚,它,就會變成了獨一無二的文創。
JerryX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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